一、初审。
1、登陆网站)填写电子表格;
2、电子表格经初步审核后,以电子邮件形式返回初审信息;
3、用户收到初审信息后,即完成初审。
二、复核。
1、登录网站下载备案表和安全责任手册,并打印;
2、提交下列材料,到公安机关(或指定的备案部门)复审;
(1)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(2)企业网站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政府部门和其他单位网站出具单位证明(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);
个别上海做网站公司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;
(3)托管公司出具的托管安全技术措施托管证明;托管证明.doc。
(4)打印的(盖公章)一式二份;因特网使用单位备案登记表.doc。
(5)安全责任(盖公章);安全责任书.doc。
(6)至少两份网络信息安全员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3、经公安机关复审通过后,发出电子邮件备案号和备案图标。